近年来,随着健康饮食潮流的兴起,抹茶因其独特的风味和营养价值风靡全国,从奶茶、甜点到烘焙食品,抹茶元素无处不在,关于“抹茶在中国禁止注册”的说法却不时流传,让不少企业和消费者感到困惑。“抹茶禁止注册”是一个被误解的说法,真实情况要复杂得多,本文将结合商标法律法规和行业实践,为您详细解读“抹茶”商标的注册现状与背后的逻辑。
“抹茶”商标并非“一刀切”禁止,而是有条件限制
首先需要明确:“抹茶”二字本身并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(CNIPA)列入“绝对禁止注册”的商标名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十条,禁止注册的标志主要包括与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,带有欺骗性或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生误认的标志,以及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,显然,“抹茶”作为食品原料名称,并不属于上述禁止范畴。
为何会出现“抹茶禁止注册”的说法?这主要源于对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“缺乏显著特征”条款的误解,该条规定,仅直接表示商品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,不得作为商标注册,抹茶是一种茶叶的加工方式(由蒸青绿茶经覆盖栽培、研磨制成的微粉),直接使用“抹茶”作为商标指定使用在“茶饮料、冰淇淋、糕点”等商品上,确实可能被认定为“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”,从而缺乏固有显著性,难以注册。
如何让“抹茶”商标成功注册?关键在于“显著性”
虽然“抹茶”本身作为原料名称显著性较弱,但并不意味着无法注册,根据商标审查实践,通过以下方式可增强“抹茶”商标的显著性,提高注册成功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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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文字+图形/字母”组合注册
将“抹茶”与具有独特设计感的图形、字母或拼音组合,形成独特的视觉标识。“抹茶”+抽象茶山图案、“Matcha”+艺术化字体等,这种组合能打破“原料名称”的单一认知,使消费者产生品牌联想,从而获得显著性。 -
使用“独创性+抹茶”的复合词汇
在“抹茶”前或后添加独创性词汇,形成新的、无特定含义的词汇,一抹茶香”“茶抹日记”“抹茶工坊”等,这类词汇既包含“抹茶”元素,又通过独创性设计增强了品牌识别度,不易被认定为缺乏显著性。 -
证明“抹茶”已通过使用获得“第二含义”
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商标,如果企业能提供长期、广泛的宣传使用证据(如销售数据、广告合同、消费者调研报告等),证明“抹茶”在相关消费群体中已与特定品牌形成一一对应关系(即“第二含义”),即使最初缺乏显著性,也可能通过“使用获得显著性”的途径获得注册,某些老字号茶企若能证明其“抹茶”品牌经多年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,注册成功率会大幅提升。









